失恋三十三天

鲍鲸鲸

都市生活

亲眼看到我男朋友挽着他新欢的手,在新光天地里试喷香水的那一刻,世界“蹭”的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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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失恋三十三天 by 鲍鲸鲸

2018-5-27 06:03

  我点点头,说不错。心里想,李可那么虚荣的性格,怎么可能接受她的婚礼上没有闪光灯没有衣香鬓影没有一大批侍女和三等公民齐齐俯身对她高呼:公主万岁?

  “黄小姐做了这么多年,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的么?”

  魏依然轻轻松松的一个问题,却深深戳进我的痛处。

  我和他,多年前水深火热的一个好片刻里,也曾实实在在的讨论过这个问题。

  那时候他问我,你想要我怎么跟你求婚?

  我开玩笑的说,对我这种创意型人才来说,你的求婚方式一定得剑走偏锋别出心裁才行。”

  他搂着我说,“求您指点我一下,我付按分钟付咨询费。”

  我说,“好吧,首先,您得先去买一戒指,依照钻石尺寸来看呢,特别大的,允许是假钻,但三年内得保证不掉色;要是肉眼看不见灰尘大小的钻,那您可得保真。”

  “成,没问题,从今天开始你包养我吧,我把工资全攒起来,给你买大钻戒。”

  “求婚方式呢,你去尼姑庵,让里面最老的尼姑手里捧着你的大钻戒,然后我出现了,老尼姑身后站着的弟子们就对我齐声嚷嚷,姑娘!嫁给他吧!以免步我们后尘。”

  他愣了三秒钟,然后笑着从床边跌落在地上,一边喊痛一边说,“黄小仙儿,你太恶毒了太恶毒了。”

  他重新爬上床,我躺在他肚子上,他摸着我头发,说,“我其实也有一个方案的。”

  “是么?说来听听,让专业人士给你点儿意见。”

  “我带你去海里潜水,潜到最下面时,我左手掏出戒指,右手掐住你氧气管子,然后问你同不同意。不同意?那我就一直掐着氧气管子。”

  这次换我震惊了,愣了半天我才开口说话,“乌龟找王八,臭鱼找烂虾,这话放咱俩身上多贴切啊。还是劳动人民有智慧。”

  但是这时年,连臭鱼烂虾的组合,都有人来插上一腿。

  我在别人的结婚场地上,长长的叹了口气。魏依然开口问,“黄小姐,没事儿吧?”

  我点点头。

  既然所有曾经倍加珍惜的回忆,现在想起来都已难辨真假。那么傻站在原地,保不齐什么时候人潮涌动我就瞬间被踩在了脚底。

  告诫自己,驱赶自己往前走的每一分钟里,我都在对那些将要被我藏进记忆深渊中的往昔说,对不起,不是我不留恋。而是代价昂贵,我负担不起。

  坐在这一片清朗的空旷里,我第一次有勇气,开始期待那种“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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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7月9日 星期六 晴

  前两天我到了公司,坐好以后,王小贱上下扫视我半天,然后露出一脸不齿,想说什么,但被我灼灼的目光瞪回去了。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王小贱呈现出一个坐立难安的状态,终于,他忍不住了,转过身来皱着一张脸冲我说,“黄小仙儿,对不起,我实在不能坐在一只大号的茄子旁边工作。”

  我一愣,然后问道,“你丫说什么呢?”

  王小贱指一指我,“您自己低头看看。”

  我低头一看,羞耻感真是迎面扑来,我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背心,背心上还印着巴巴爸爸。而下面穿着的皱皱巴巴的棉布长裤,居然也是紫色的。球鞋更是点睛之笔,紫中微微泛黑。

  睡醒后,我挑离我手旁最近的一身儿衣服火速套上就走,根本没想到,阴差阳错,我居然穿了这么一身闪耀的装备。

  我不好意思的看着王小贱,王小贱也是无力回天,“你自己选吧,是把上半身脱了,还是把下半身脱了?”

  要我选,我还是选脱了下半身,因为那平坦的上半身一露出来,我更无颜面对世人。

  “你就不能好好整理整理衣柜,挑出几件穿出来不让人笑话的衣服么?”

  因为明白自己的潜质,再怎么装扮也和“锦上添花”有些距离,所以我的衣服都是用来御寒和遮丑的,我的人生就是个“基本款”的人生,所以衣服也都用不着什么设计。

  而我那个衣柜,从分手后,就被我拉上了警戒线,轻易都绕着它走。迟迟鼓不起勇气打开它,是因为件件衣服上,都有回忆。

  今天睡醒以后,我看着自己那条历经风霜的红色运动裤,和已经穿过一轮儿的七八件师奶款T恤衫,终于决定,打开衣柜的大门,就算会被吸进回忆的黑洞里,我也得把能穿的存货整理出来。

  打开衣柜,我看见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块块小墓碑。

  这件红色的薄外套,样子古怪不说,摸起来也是滑中微微有些扎手,触感让人毛骨悚然,但是,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大一寒假,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在KTV里勇敢的唱了一首王菲的《光之翼》,这么不留退路的自爆短处,是因为一个还带着牙箍,牙箍里残留着香菜叶子的猥琐小伙,百无聊赖中一直在伺机勾搭我,为了让他认识到人生无常,软柿子般的姑娘也有力气大声嚷嚷,我便一把抢过麦克风肆无忌惮的唱了起来,唱完以后,猥琐小伙去了厕所,打牌的人们双膝颤抖目瞪口呆,全场的一片寂静中,只有他笑着看着我。

  后来他对我说,“别人肯定以为你是来砸场子的,但在我眼里,你是穿着一件红色战衣,闪闪发光,五音不准的摇滚巨星。”

  我把这件衣服叠好,放在了脚旁的袋子里。

  这件白色的大衣,冬天穿太冷,春天穿太热,生命期只有冬末春初那么短暂的几天,就是那样的一个季节,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穿着这件衣服,和他一半尴尬一半忐忑的沿着国子监那条街,从头走到尾,我很激动,但不知道如何表达,所以一路沉默的看着他;他滔滔不绝,从小学得过雏鹰奖章讲到中学和哥们玩闹时不慎被爆过菊花。初春北京的夜晚,乍暖还寒,我冻得发抖,得紧紧闭着嘴才能不让牙齿相互摩擦,他走到孔庙前,在一盏灯下点了根烟,我指着他身后笑起来,他转过头去看,朱红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禁止吸烟”。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我隔着烟雾,挟着无法启齿的感动看着他,他说,“我们走回学校吧?”我腿一软,但却声音温柔的说,好呀。

  这条长裙,花色杂乱到让人无法形容,但那时我仗着年纪小,常常穿着它,和他在校园里四处瞎溜达,全程都趾高气昂的手牵着手。他曾提出过申请,“宝贝儿,你换条素净点儿裙子穿行么,每次看到你这裙子我都觉得快中暑了。”我无情的驳回了他的要求,因为在他身旁时,不让自己艳丽到甜腻,便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这一件件流水线商品,却横生出这么多关于过往的记忆,每拿起一件,都会想起刚买下它时,兴致勃勃的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我装扮好自己,坐到他面前,跟他轻声说,嗨。他说,你今天真漂亮。我指着衣服说,是它们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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